粉蝶——赵锦尘《落花诗》
昨天是春天,一个十三岁的女孩正在学刺绣。一枝又一枝,不让花儿枯萎。天气太残酷了,下着雨,刮着风。花园里长满了红色的地衣。
如今春色如此,轻浮的花花公子不能久留。怀念往事,送别春光。把春波化作春酒河。和惆怅相约,在杨柳岸边等你。
这首诗有自己独特的意境和新颖的文笔,通篇用比喻,连贯,寓意深刻,格调优美,色彩浓郁,是诗人婉约诗的代表作之一。夏景观评论说:“连篇吟诵,犹如笛声婉转,但不能系于其他文词,强行断句,此诗虽不远于其他曲调,仍不失美感。”以十三岁学绣的少女来比喻春意盎然,以轻浮的花童来比喻春花被风雨摧残,护花爱美的深意,是对美好生命的爱护与呵护。落花将春水化作醇酒,与人的惆怅相约会,想象奇妙,回味无穷。
为了增加《浮落花》的情感重量,诗中以“繁花似锦”作为开篇:“昨日春色如十三岁少女学绣花,花儿不凋零在枝头。”按照现代女性的年龄标准,十三岁不过是一个刚上中学的稚嫩少女,又怎么会去学绣花呢?或许是因为中国古代女子成熟较早,十三岁被视为“美人”的黄金年龄。比如唐代诗人杜牧就曾这样形容自己喜爱的歌女:“她十三岁多,豆蔻梢头二月初。” (《送别诗二首》之一)诗人把“昨日春天”比喻为“十三岁少女学绣”,真是天才的创意:如果把“昨日春天”比喻为一位成熟的绣娘,外表娇柔,技艺精湛,绣艺经验丰富,当然要讲究疏密相间、浓淡适宜的审美原则,不可能把每一朵花都绣得一样鲜艳丰满;唯独十三岁的少女犹如刚绽放的春蕾,世事未曾阅历多少,心底不带一丝尘埃,有少女的聪慧和青春的热情却不心机,学绣时专心致志,一丝不苟,自然而然地,一枝一叶都会绣得丰润浓密,真是“枝叶不使花稀”,体现出阳光雨露滋润的春天的特质。这正是浓郁、温暖的春光和五彩缤纷的花朵所展现出来的。
诗人写春天百花盛开的喜悦,是为了反衬春天过去后,百花凋零的可惜:“雨落风倦,何其残忍,在园地上铺开一片片红皱。”大自然是那么残忍,竟忍心让风雨摧残、折磨春花,使零散的红叶把园地盖得严严实实,犹如铺了一层地毯。春花随风飘落,落满地上,或厚或薄,厚处犹如红地毯上的皱褶。这描写红叶落下凌乱的景象,表现了诗人对花儿凋零、春天凋零的惋惜之情。
第二节,诗人从对“昨日春”的深切关怀,转到对“今日春”的艺术观察:“今日春,像一个轻浮的花花公子,不能长久。”诗人对春的感情太深太重,他简单地把春当作自己理想的情人。春是一年序列中的一个季节,诗人不仅赋予她明确的性别和具体的年龄,而且赋予她鲜明的个性。在写“昨日春”东风吹拂大地、万物苏醒之时,诗人把她比作一个十三岁的姑娘,把少女的柔情和青春的智慧绣在心爱的绣花上,用心地绣出世界上最美丽的锦缎;在写“今日春”春已过、百花凋零之时,诗人把他比作一个不忠于感情、善变的花花公子。这不仅充分体现了诗人爱春、惜春的真挚感情,而且具有白话文的审美效果。
生生不息,一代代风雨送春,年年如一日。诗人回忆前一年春天的离去:“前忆春去,春波酿一江美酒。”“春江水绿如蓝。”苏轼只写春水的颜色,就引起人们的赞叹,被誉为春的名句;辛弃疾更进一步,描写了春水的质感:浓浓浓厚,春水波如酿一江美酒。春天真的要走了,愁是诗人内心的情感,怎么会突然变成“约”的对象,应邀从外面而来呢?显然,愁被诗人巧妙地人性化了,仿佛变成了与诗人患难与共的好友,应邀在杨柳岸边侍候,为春天办一场送别宴,以加强春天的风采。为什么在“柳岸”送别春天?因为古时有折柳送别的习俗。在这里,春天也被人性化,成为诗人形影不离的朋友。人与自然如此和谐地联系在一起,得益于诗人的妙笔。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