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如何评价“大案”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因贪污受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?

2024-04-18 -

那天我看新闻的时候还在想为什么没有玩忽职守罪。 当时我只是在想是不是证据不足。 现在看完高票答案,我想起还有起诉时效的问题。

就当是解决广大吃瓜群众的后顾之忧吧,不然每天都会担心吃不下饭、睡不着觉。

我是微博的忠实粉丝。 我几乎每天都会看微博,看新闻。 这几年,我发现媒体报道新闻有一个很可怕的模式:

第一天:警察滥用权力

第二天:警察遭遇暴力抗法却不敢反抗

第三天:谋杀和强奸案件,受害者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(或者这种新闻持续几天)

第四天:纠正不公正、虚假和错误定罪

第五天:中国在某某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?

第六天:房屋倒塌、食物有毒等(评论里肯定会有几个“这盛世如你所愿”)

(上面的“天堂”是象征性的)

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,这种引导是非常可怕的。

看完这几年的新闻报道,你大概就能想到这起案件发生时的舆论动态。 那个时候,Huge在一些人眼里,极有可能就是一个“罪人”。 该案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。 虽然整体刑事政策没有太大变化,但整体环境已不再像严打时期那么紧张。 这种又快又仓促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,但是肯定是要给人看的。

看坟地_坟地看见狐狸_坟地看向口

我非常同意陈瑞华老师写的关于公共权力问题的分析:公共权力机构归根到底是由自然人组成的。 他们具有自然人的特征,在“面对”私权时有一种优越感。 打击犯罪,有一种与生俱来的“为人民除害”的心态。 我个人认为快速、迅速的裁决是两个人的事,一个是领导,另一个是……如果司法(审判)不独立,谁都安全。

在当时普遍法律意识还不是很高的时候(其实现在也不是很高),这件“冤案”痛快处理之后,肯定是有很多掌声的,就像现在领导专案组的问题已得到处理。

复制你之前写过的两段话。

第一段是林森豪被处决后写的:

今天打开微博我惊呆了。 最高人民法院微博的评论和转发数量一直仅限于查看墓地的数量。 今天,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对林俊杰执行死刑的消息,微博上有数千条转发和评论。 这条微博下,有人“杀得好”,有人为两人心疼,有人无法争论死刑该不该存在等等。

我觉得我认识的一位法官说得有道理:作为一名民事法官,我对任何刑事案件都不感兴趣。 我感兴趣的是那些以这些刑事案件为舞台进行表演的艺术家。

看坟地_坟地看向口_坟地看见狐狸

从目前的材料来看,程序基本没有问题。 从主观、客观和社会危害来看,死刑应该没有问题。 这一次,司法没有受到舆论的干扰。 真的不是吗? 我想只是这次舆论“站在了正确的一边”。

我个人认为,刑事案件发生后,公安(或检察院)侦查,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官根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,按照规定进行自由评议并作出判决。与法律。 这是唯一的程序。 看看这个事件。 事情发生在2013年,这几年,很多个人和媒体都为这件事添上了色彩。 夸张之后,死刑在舆论上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了。 这个问题的发现,体现在一审后舆论对辩护律师辩护意见的态度上。 你可以想象这是多么不愉快。 我一直认为舆论对于刑事辩护律师的态度(不包括别有用心的“作死”。这里的“态度”并不是说一定要喜欢,而是说必须承认律师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)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。 程度。

我相信,如果(只是如果,我真的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)多年后,如果这个案子曝光,程序有问题,第一个跳出来骂他的一定是那个人。 “杀得好”。

第二段是看到江平教授为Huge题词的新闻时写下的:

这就是程序正义被践踏的悲剧。 当媒体报道刑事案件时,一些人不断叫嚣死刑。 当结果出来的时候,如果量刑重,那是专制,如果量刑轻,那是因为法官拿了钱。 司法人员应该按程序办事,舆论不应该干预司法,但今天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。 希望司法人员能够提高专业素养,也希望那些有恶意和无恶意的闲人少说点。

静水深流,变化缓慢。

多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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